区内各企业: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17﹞22号)和《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经信技术﹝2017﹞337号)文件精神,开展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申报与兑付工作,请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申报,并于4月2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经开区经发局,同时请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1.(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五)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
联系人:陶文峰,电话:5841561,邮箱:249084835@qq.com
2.(二)支持创建国家级智能工厂、(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六)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八)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九)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十)新认定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企业
联系人:李 萌,电话:5841745,邮箱:498029357@qq.com
3.(二)支持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七)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污染物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
联系人:董 飞,电话:5919828,邮箱:307151853@qq.com
附件:
1.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17﹞22号)
2. 关于印发<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经信技术﹝2017﹞337号)
经开区经发局
2018年4月16日